4月3日,我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志愿者前往市龙洲岛社区,与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联合开展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首先由院支部组织委员石耀祥同志作了讲话。他表示,此次党员志愿者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宣传《条例》,提醒居民在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做到安全规范用火,预防森林火灾,共同为护好韶关绿水青山、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做出应有的贡献。
(活动现场:石耀祥同志讲话)
活动随后由支部党员宣读了《条例》部分内容,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知识竞答活动,且向答题正确的居民们颁发了纪念品。
(活动现场:知识竞答和颁奖)
活动最后,全体党员志愿者还分组进行了入户宣传,并派发《条例》宣传册。
(党员志愿者入户宣传派发手册)
此次《条例》宣传,是我院支部按照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要求开展的首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丰富而形式新颖,生动有趣且富有实效,较好地帮助居民们增强了野外用火安全意识。下一步,我院党支部将继续严格落实院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以实际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院支部党员志愿者)
特别鸣谢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分公司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